习近平总书记在安阳林州红旗渠考察时指出,红旗渠就是纪念碑,记载了当地人民不认命、不服输、敢于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当前,在全市开展“我为强市建设做贡献”之际,身为法院人更要聚焦“以红旗渠精神为引领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的奋斗目标,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为强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一、强化政治建设,聚力助企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运用司法力量维护企业权益、助力企业发展责无旁贷,要全面推进涉企司法工作,着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司法助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司法助企发展作为切入点,精准研判辖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经营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的放矢制定服务举措、完善工作机制。要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支持下,综合施策、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纠纷,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近年来,我院积极推进“万人助万企业活动”,不断加大助企暖企工作力度,把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
二、践行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新时代新征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要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干事业,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强化司法服务供给,妥善审理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大力弘扬正能量,引领传播法治精神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人民法院要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对“公正与效率”的追求当中,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司法的认同感,树立正确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和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更要肩负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正司法全过程,使裁判文书情理和法理交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教育、评价功能,在“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难题上亮明立场,通过个案彰显社会美德,引领社会风尚。要努力营造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引导公众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动自觉。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春光无限好,奋斗正当时,基层法院人要践行初心使命,坚守公平正义,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永不停滞的前进姿态,为安阳强市建设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