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巧用执行措施为内黄县某置业有限公司追偿到位案件款17.27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被执行人王某通过某置业有限公司担保,在银行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置了一套房屋。但在还贷款过程中,王某因个人原因连续八期未支付贷款本息,导致该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的保证金被扣除6万余元。事后该置业有限公司多次向被执行人王某追要无果,遂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案件经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办案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王某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对此置之不理,法院依法将其名下房屋进行查封。后来,办案法官将王某约至法院,向其讲清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并将类似案例让其阅看,如果仍然执迷不悟,将有可能受到刑事制裁。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开导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主动当场履行完毕,该案顺利结案。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内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夏日骤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