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效率,6月13日,内黄县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他们战高温、斗酷暑,奔波在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亮剑出招。
刘某某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9年,刘某某以运输垫资为由与内黄县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后,一直未按时偿还借款。内黄县某银行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刘某某偿还4.3万元本金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24年5月24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法官向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履行偿还义务,其仍拒不履行。6月13日早晨,办案法官第一站便赶到刘某某家中,对其采取了拘传措施。在办案法官耐心解释及强大震慑下,刘某某深感拒不履行的的严重后果,当即将全部案件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执结。
截止到上午11时,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入户查找被执行人28人,拘传11人,结案2件,执行到位8.9万元。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夏日骤雨”集中执行行动,无畏风雨,不惧“烤”验,对失信被执行人展开精准打击,用“真金白银”为胜诉当事人送去夏日的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