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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校园 以案释法护青春

  发布时间:2024-06-19 17:11:24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为进一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充分发挥以案普法宣传作用。2024年6月19日上午,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一起诈骗案庭审“搬”到了内黄县第二高级中学,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让师生们“零距离”体验庭审。

    诈骗案被告人吴某某是一名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他不专研学业,反而热衷于“做生意”。由于经验不足,吴某某亏损严重。为了弥补生意亏损、偿还债务,吴某某通过虚构利用电商平台优惠帮助被害人代抢手机、演唱会门票等方式,共计骗取被害人郭某某67486元,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吴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忏悔。被告人吴某某表示自己从一个班干部到如今的被告人,是自己没有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希望在场的同学们引以为戒,对待学业要心无旁骛,不要像其一样误入歧途。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娜以案释法,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到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对同学们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阐述,引导同学们一定要珍惜大好青春年华,自觉学法、守法,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人。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本次巡回法庭进校园,不仅让师生们近距离了解司法审判的流程,同时也打破以往单一的法律知识普法宣传模式,以最直观地方式上了一堂法治课,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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