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转破”案件专项行动,适用简易程序快速裁定终结一起破产清算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案是因A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欠付B投资公司(以下简称B投资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B投资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A公司已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力偿还债务,B投资公司遂申请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为做好该案的“执转破”工作,内黄县人民法院组建了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振亚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积极研究解决破产处置有关重要事项和具体问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进程。随后,该院采用“公开竞选+摇号”的方式,选任出A公司的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A公司清算管理人),并组织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A公司的财产状况报告等。随着破产程序的推进,该清算管理人依法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内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该案破产清算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遂即裁定终结A公司破产程序。
该案的顺利办结实现了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转破”案件“零”的突破,对清结长期积案具有积极意义。案件办理过程中,内黄县人民法院自觉提高站位,组建“执转破”攻坚专班,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清理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结案时间、重点督导推进,并对案件进展实行定期调度、通报、总结,集中力量攻坚、快速高效清结,为今后办理类案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后,内黄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推进“执转破”涉企案件的清结,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执转破”案件审理进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执转破”案件工作取得成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