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好“夏日骤雨”集中执行行动,使申请人的权益及时得以兑现,内黄县人民法院集中力量攻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于2024年6月26日再掀“夏日骤雨”集中执行行动热潮,对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亮剑,采取拘传、拘留措施。
出尔反尔再次拘留
李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某曾因资金周转不开向刘某某处借款130000元,约定偿还时间。后,李某某未如期偿还,2022年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还款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刘某某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办案法官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拘后的李某某主动联系申请人履行部分欠款后再次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后,李某某出尔反尔未按还款协议履行,2024年6月26日在集中执行行动中再次被拘传至内黄县人民法院,因未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
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张某某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3年张某某因资金困难向赵某某处借款20000元,一直未偿还。2024年3月内黄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张某某偿还赵某某20000元本金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某仍不履行。赵某某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后,办案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张某某仍拒不履行。办案法官将其纳入此次集中执行的名单内,将其拘传至内黄县人民法院,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张某某主动联系家人筹备案件款,案件得以执结。
重拳之下,硕果累累。截止到上午12时,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入户查找被执行人28人,拘传13人,拘留5人,促进结案6件,执行到位18.7万元。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用好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