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24-07-25 17:55:28
胡志凤:(身份证号:3412261986****4588)
本院受理原告姜现锋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527民初2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人:郭卫锋
联系电话:0372—7768037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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