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宣传,提高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在全国生态环境日到来之际,7月31日上午,内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干警来到内黄县硝河游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向群众宣讲、发放宣传页的方式,向群众们普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意义,倡导群众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同时,干警们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普及了《环境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哪些行为属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应如何应对。如工厂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违法排放、家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放污水、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危害珍贵品味野生动物等,为群众敲响环境资源保护的警钟。干警们还耐心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劣影响,并解答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激发群众们生态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多样化环境保护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