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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案件送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社会活动日益频繁,特别是新的诉讼收费办法的实施,直接导致涉农案件大量增加,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显得更加艰巨,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日渐突出。经笔者调研,现阶段涉农案件送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直接送达困难。农村案件的不少受送达人离家出走进城打工,居无定所,有的原告人根本就无法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或联系方式,有的要往返数次才能送达,有的根本无法送达。

  二是留置送达要求过严。实践中,涉农案件留置送达有一定困难,农民没有单位,而农村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怕得罪人而不愿到场见证。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又有自己的工作,邀请很困难,有时会出现邀请有关代表到场见证而遭拒绝的尴尬局面。

  三是公告送达方式单一。公告送达按要求应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而人民法院报不是社会上普遍订阅的报纸,农村的当事人很难看到,给当事人造成一定困难。

  四是送达效率低。在农村,当事人早出晚归忙于农活,有的外出做生意,正常的工作日很难

责任编辑:尚留伟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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