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9月26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秋日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对一些“拖、逃、躲”的被执行人亮剑,加大对长期不露面、传唤不到、始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加快兑现胜诉权益。
迎着朝霞,执行干警们精神抖擞,按照既定方案奋力拼搏,紧张有序地奔赴各执行现场。
现场一
张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24年8月19日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向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既不履行给付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办案法官遂依法将其纳入此次集中执行名单内,拘传至法院。在法律的震慑下,张某某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并当场履行执行款30000元。
现场二
王某某系一起借款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3年王某某与某公司签订200000元的借款合同,用于生意周转资金,偿还部分借款后未按照合同内容继续还款。2024年该公司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判决,责令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该公司本金19.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仍不予履行。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某假装不在家迟迟不予开门,法警当即对其进行“隔空”喊话,对其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若不开门,将由专业的开锁技术人员进行打开后,王某某才被迫将门打开,其随即被拘传至法院。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入户查找被执行人18人,拘传7人,拘留3人,促进结案4件,执行到位金额16.3万元。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班加点抢抓执行进度,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