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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化纠纷 旧账“闪结”

  发布时间:2025-05-28 18:12:04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以“和合”之力让“尘封”三年之久的旧账快速了结,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竖起大拇指“点赞”,称心而归。

    2022年,原告将其所有的钢管等建筑施工设施租赁给被告使用,后经双方结算,被告仍欠原告租赁费3737.25元以及未返还租赁钢管664.4米,折合租赁费共计5979.6元,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于2025年3月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郭卫锋在查阅案件卷宗后发现,本案标的不大,但有多处瑕疵,原告仅提供一份销售清单,未明确欠付租赁费总额,案件事实不清晰。郭卫锋认为,仅凭原告提供的该份销售清单难以支撑其诉求,如被告认可原告所诉事实,本案可调解结案。5月7日该案首次开庭后,双方账目不明晰,郭卫锋在安排对账后再次开庭。在5月15日第二次开庭前,郭卫锋做了充分的准备,分别与双方沟通,通过释法明理,晓以利害使原被告双方都有了达成调解的意愿,双方表示都有在一定条件下的让步,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原告同意减免部分租金,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完毕,该案得以快速了结。

    随后,郭卫锋又用通俗易懂的话语给双方当事人上了“一堂普法课”,重点向原、被告讲解有关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并告诉双方在今后的商业往来中应重视证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能够有效规避风险,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迅速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更在“和合”的氛围中促进了双方的理解和信任。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提升法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苏恒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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