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能在这么短时间拿到赔偿款,更没想到法院还专门回访!我们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2025年7月16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振亚将被告宁某履行的诉讼费交到原告手中,原告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温暖的一幕,正是内黄县人民法院以司法温情守护军人军属权益的生动写照。
事情要从一场交通事故说起。2024年11月29日,被告宁某驾驶机动车与原告家属袁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原告家属袁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认定宁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袁某经救治后不幸离世,其家属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告家属袁某系参加过抗美援朝的革命军人,内黄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涉军案件绿色通道,立案窗口优先受理、快速分流。审判庭优先排庭,该案件于6月11日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调解未果后于6月28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6622.07元。判决生效后,法官多次为双方释法答疑,促成服判息诉。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官主动协调保险公司,将赔偿款直接打入原告账户,7月2日款项即到账,从判决到履行仅用时5天。
“案件了结不是终点,司法服务没有句号。”近年来,内黄县人民法院深耕涉军司法保障,构建“立、审、执”全流程闭环机制。从快速审理到积极协调履行,耐心倾听涉军家属需求,每一个细节都彰显着“让军人军属少跑腿、好办事、得实惠”的承诺。内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以“涉军绿色通道”为纽带,用公正裁判守护军人权益,用贴心服务传递司法温情,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