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1 17:02:35
杜广德:
原告张朝恩与被告杜广德、郑州绿色慧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527民初6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张朝恩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张朝恩负担。
特此公告
[院印]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记:1、承办法官:郝宁 联系电话:0372-7768036
2、联系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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