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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开庭暖民心 司法为民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6-02-14 15:45:39


    为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诉讼权利,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被告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将法庭“搬”进群众家中,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家庭庭审”,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被告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行动受限,无法正常前往法院参与庭审。内黄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鹤燕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与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多方沟通,详细核实王某某的身体状况,确认其确无自行到庭应诉的条件。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推进,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张鹤燕决定打破庭审场地限制,前往其住处开展巡回庭审。

    2月12日下午,张鹤燕会同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带着卷宗材料和庭审相关设备,驱车前往滑县被告人王某某家中。工作人员根据其家中实际情况,快速布置起临时庭审现场,虽场地简化,但庭审程序、审理标准丝毫未减,严格依照法定流程有序开展。

庭审中,控辩双方依次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环节,被告人也充分行使了最后陈述的权利。考虑到王某某的身体状况,工作人员特意放缓庭审节奏,耐心引导其参与诉讼过程,充分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顺利完成全部审理环节。

此次“家庭庭审”是内黄县人民法院落实巡回审判制度的生动实践。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让司法公正触手可及,让司法温情直抵人心。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把司法关怀送到群众身边,以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盼。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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