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民事审判一庭 发布时间:2026-03-13 14:52:18
安阳市衡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利红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527民初9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利红撤回对被告安阳市衡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张利红承担。限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常红波 联系电话:0372-776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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