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民事审判二庭 发布时间:2026-03-17 16:26:28
杨旭明:(身份证号:2208021982****1818)
本院受理原告张瑞兵诉被告杨旭明、袁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527民初582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人:郭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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