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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春,拒绝欺凌!为青春撑起“安全伞”

  发布时间:2026-03-24 17:25:49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校园欺凌。3月24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干警苏恒洋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内黄县复兴中学,开展“守护青春,拒绝欺凌”专题普法宣讲,为在校学生送上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宣讲伊始,苏恒洋结合邯郸三名学生杀人案、大同市未成年人欺凌案等真实惨痛案例,以电影《第二十条》中的校园欺凌情节为例,用贴近生活的内容,让同学们直观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与法律后果。宣讲中,苏恒洋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清晰区分直接欺凌与间接欺凌,哪些学生容易卷入欺凌以及校园欺凌会对身心、学业、人生带来哪些不可逆伤害。重点围绕14岁这一关键年龄节点,结合《刑法》相关规定,以案释法讲解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最后,面对校园欺凌,苏恒洋现场向同学们教授应对方法:不沉默、不硬碰、及时求助、保留证据,引导同学们在遭遇侵害时,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报告,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倡导大家友善相处、拒绝暴力,不做施暴者、不做旁观者、不做受害者。

    青春向阳,法治护航。此次普法宣讲,让法治观念真正走进学生心中,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内黄县人民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让法治之光照亮青春,守护每一位少年平安成长!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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