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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让“追债无门”变为“当场兑现”

  发布时间:2026-03-26 11:44:06


    一纸诉讼藏期盼,一面锦旗映初心。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收到了原告王某专程送来的锦旗,鲜红的锦旗上“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几个大字熠熠生辉,这是群众对法院高效司法、暖心服务最真挚的认可,更是对法官用心化解纠纷、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最好褒奖。

    这场暖心的致谢,源于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2024年5月,原告王某为被告周某提供房屋基础装修服务,工程总价款五万余元。施工完成后,周某仅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剩余18000余元款项,经王某多次上门、电话催要,周某始终以工程有瑕疵为由拖延未付。近两年的时间里,王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于2026年2月将周某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拖欠的装修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妙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这起装修纠纷,标的额不大,双方矛盾焦点清晰、争议金额明确,若直接开庭判决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于是便秉持“调解优先、疏导为主”的工作原则,全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调解过程中,李妙耐心厘清案件脉络,找准双方争议症结,向原、被告细致讲解装饰装修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以情理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一边安抚原告焦急的情绪,一边劝说被告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在法官循循善诱、耐心劝解下,原本僵持不下的双方逐渐放下隔阂,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周某于2026年3月20日当场支付原告王某装修款14500元,双方就此了结此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协议签订现场,周某当场完成款项支付,这起拖延近两年的纠纷,在法院的高效调解下,短短十余天便圆满化解。

    “我要了近两年的装修款一直没结果,没想到法院十几天就帮我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拿到拖欠已久的装修款,王某激动不已,紧紧握着民二庭负责人王学方的手连连道谢。事后,王某还特意通过微信再次表达感激:“以前总觉得打官司难,这次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法院办案又快又贴心!我是做家装的,以后一定要把这份司法正能量传递下去,让更多人知道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小小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的满满信任,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近年来,内黄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高效化解民生纠纷作为工作重点,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将法理情理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用最短时间、最优方案解决群众烦心事,让公平正义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以实实在在的司法成效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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