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身份证号:41282********):
本院受理原告王红新与被告李国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527民初18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红新撤回对被告李国华的起诉。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常红波 联系电话:0372-776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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