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赡养是责任。为切实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2026年5月11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梁庄法庭干警深入中召镇北大吴村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用司法温度化解家庭矛盾,用法律权威守护老人晚年幸福,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九旬双亲生活困顿 子女推诿赡养起纠纷
原告李老汉夫妇均年近九旬,含辛茹苦养育两儿两女,如今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各自生活。本该颐养天年、安享天伦之乐的两位老人,却因年事已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收入,且常年体弱多病、需靠药物维持,生活陷入重重困境。
令人唏嘘的是,面对年迈父母的赡养需求,四名子女非但没有主动担责,反而因赡养事宜互相推诿、争执不休,始终无法就老人的生活照料、医疗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让两位老人在垂暮之年承受着生活与精神的双重压力。无奈之下,老两口只得将四名子女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巡回审判便民利民 温情调解破冰解心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玥第一时间细致梳理案情、全面了解家庭矛盾症结。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老人诉累,让老人足不出村就能解决纠纷,同时结合赡养纠纷兼具法理与亲情的特殊性,王玥决定依托“巡回审判”模式,联合村两委干部、当地司法所开展联动调解,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既高效化解矛盾,又能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
庭审现场,临时搭建的巡回法庭庄重而温馨。王玥始终以修复亲情、化解隔阂为核心,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求与辩解,针对子女们提出的财产分配争议等问题,当庭释法明理、清晰界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父母对自身合法财产享有自主分配权,子女不能以财产分配不均、父母偏心等借口,推脱赡养责任,这既违背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
一番法理与情理兼具的劝导,让四名被告渐渐放下争执、态度缓和。法官趁热打铁,从父母养育之恩的亲情角度出发,细数父母操劳一生的艰辛,同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子女们换位思考、感念亲恩。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与亲情感召下,四名子女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愧疚表态愿意主动承担赡养责任,并就老人的日常居住、生活照料、医疗费用分担等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积压已久的家庭矛盾就此圆满化解。
以案释法普法入心 司法护航夕阳红
“没想到赡养老人不只是家务事,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以后我们一定好好孝敬父母,再也不推诿了。”调解结束后,四名被告由衷感慨。庭审结束后,王玥现场开展普法宣讲,结合本案详细解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规定,耐心解答旁听村民提出的法律疑问,让在场群众深刻明白孝老敬亲既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底线。
在场村民纷纷表示,这场家门口的庭审直观又深刻,今后一定会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用实际行动孝敬长辈、守护家庭和睦。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解决了两位老人的实际生活难题,更让法治理念扎根基层,让孝老爱亲的新风尚深入人心。
法官寄语
法律是化解纠纷的利器,亲情是维系家庭的纽带。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赡养父母、安享晚年,是每一位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传统美德。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多一份理解、少一份争执,子女常怀感恩之心、恪尽赡养之责,父母多体谅子女不易,彼此包容、携手相伴,共筑和谐美满的家庭氛围。
司法为民不停步 矛盾化解在基层
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工作模式,推动巡回审判常态化、精准化,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基层常见矛盾,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司法力量守护万家灯火,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