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人民法庭生动践行“案结执了”理念,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化解一起跨省不当得利纠纷。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时21天,被告当庭一次性返还45000元,真正实现了“无执行、零争议”的一次性化解,充分彰显了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民的优势。
跨省追讨不当得利 小额诉讼精准适用
原告四川某公司因财务操作失误,向被告黄某某账户误转款项,其中超出被告应得工资的45000元属不当得利。经多次催讨未果,原告远赴内黄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国飞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标的额较小,完全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考虑到原、被告分属不同省份,若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成本高、周期长,法官果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将“促成当场履行”作为办案的核心目标。
双向释法打破僵局 闭环跟进当场履行
承办法官赵国飞以调解为突破口,精准开展双向释法明理。针对被告的推诿拖延心理,法官详细阐明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及拒不履行将面临的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后果,打消其侥幸心理;针对原告担心调解后款项无法收回的顾虑,法官向其释明当场履行方案的优势及法院对履行行为的确认效力,引导原告简化诉求、合理让步。
在起草调解协议时,法官紧扣“当场履行”核心,明确约定被告需在调解当日一次性返还全部款项,并约定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从制度上杜绝了“调解白条”问题。调解过程中,法官全程跟进履行环节,引导被告当场转账支付,原告现场确认收款后,法院当场出具调解书并送达双方。整个流程从协商、付款到文书确认一气呵成,实现“审理-调解-履行”全流程闭环。
21天定分止争 三方共赢凸显成效
本案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21天,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45000元,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结清,案件无需进入执行程序。这一结果既快速兑现了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本地当事人因强制执行产生信用影响,实现了双方利益平衡。同时,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化解了跨省矛盾,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小额诉讼+当场履行 跑出司法便民“加速度”
本案是内黄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案结执了”改革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赵国飞立足案件特点,精准识别、双向释法、闭环跟进,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快立、快审、快结”优势,以“调解即履行”为目标,从源头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同类跨省小额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内黄样本”。
内黄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小额诉讼程序与当场履行模式深度融合,引导办案法官从“就案办案”向“实质解纷”转变。通过优化流程衔接、强化调解引导、闭环跟进履行,以更低的制度成本和更高的解纷效率,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赵国飞,男,43岁,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人民法庭负责人。
今年以来,赵国飞带领全庭干警积极履职,从立案开始全流程化解案件,案件调撤率达76%,并通过案后回访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促成25起案件的义务人自觉履约,累计履行金额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