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办案法官以温情司法柔性化解尖锐家事矛盾,一次性妥善解决子女抚养、债务分担、探视权利等多项争议,用一纸公正调解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稳稳守住母女相见的温情约定。
原告牛某某(女)与被告王某某曾自由恋爱、共同生活,二人未婚生育一女。后因生活理念、经济开支等分歧,双方感情破裂、选择分开。分手后,双方就孩子抚养、奶粉欠款、探视事宜矛盾彻底激化。被告独自照顾年幼女儿,认为原告日常未尽抚养责任,多次阻拦其探视孩子;原告长期无法正常探望女儿,心生委屈,加之双方对四万余元奶粉共同债务分担各执一词,线上争执不断、线下冲突频发,积怨越来越深。万般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家事案件,关乎孩童未来,最忌“一判了之”。承办法官李帅深知,简单机械裁判只会加剧双方对立,最终让年幼孩子承受家庭矛盾带来的伤害。为彻底化解纠纷、解开双方心结,法官先后四次单独约谈双方当事人。面对二人情绪激动、互相指责的状态,法官耐心安抚情绪、细致倾听诉求,全面梳理矛盾症结;同时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明理,明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受关系变更影响,法定探视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无故阻挠、随意剥夺。
找准争议核心后,法官多次居中斡旋、反复沟通协调。针对四万余元奶粉欠款,结合双方实际经济状况,最终确定由被告全额承担;针对双方争议最大的探视问题,法官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反复打磨细化方案,平衡双方诉求,明确约定原告可在每月双周末固定探视孩子,寒暑假享有十日集中接走照料的权利,并在协议中明确被告需全程积极配合、不得无故阻碍。
在法官情理交融的耐心劝导下,原被告二人逐渐放下私人恩怨、冷静正视问题,一致同意以孩子成长为重,自愿达成全部调解协议。法院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探视方式、案件受理费分担等事项逐一明确,实现一案了结、多项纠纷一次性清零。
一纸调解书,字字是法理,句句是温情。家事审判不止定分止争,更重在修复关系、守护童真。内黄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柔性司法、温情办案,摒弃机械裁判思维,以不厌其烦的沟通、细致入微的考量化解家庭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纷争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司法温度温暖每一个破碎的家庭、守护每一段珍贵的亲子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