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创绿能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652E0A):
本院受理原告李保军与被告赵相寅、北京新创绿能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527民初33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赔偿原告李保军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18389.39元;二、驳回原告李保军本次诉讼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737元,由原告李保军负担822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担5915元。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常红波 联系电话:0372-7768038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