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承诺暖家事 柔性司法护团圆 作者:刘雨、崔晓宁 发布时间:2026-09-09 17:42:31
家,本该是避风的港湾,但当酗酒、摔砸成为日常,这个港湾便成了风暴的中心。近些年,因家庭琐事或不良恶习引发的离婚诉讼不在少数,许多婚姻并非走向终点,而是急需一次“紧急修复”。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后河法庭以柔性司法温情调处一起酗酒引发的离婚纠纷,凭借一纸悔过承诺修复夫妻关系,成功挽救一个濒危家庭。
案情回放:酗酒扰和睦,婚姻遇危机
郭女士与胡先生结婚多年,婚后共育两名子女,原本是安稳幸福的四口之家。然而,婚后多年,胡先生长期存在酗酒恶习,醉酒后极易情绪失控,频繁出现摔砸物品、吵闹滋事等行为,致使家中终日不得安宁。长期压抑的家庭环境,让郭女士身心疲惫、苦不堪言,无奈向内黄县法院后河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温情调解:溯源破症结,悔过挽亲情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杰并未简单以案办案、一判了之。通过细致阅卷、耐心沟通,法官深入摸清矛盾根源:双方并无原则性感情破裂问题,夫妻感情基础仍在,酗酒陋习才是家庭失和的根本症结。
“家和万事兴,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尚有感情和好可能的契机,采取“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释法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对胡先生的不当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深刻阐明酗酒滋事对夫妻感情、家庭稳定、子女教育造成的多重危害,使其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另一方面,耐心安抚郭女士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婚姻矛盾,珍惜多年夫妻情分与完整家庭。
经过法官情理相融、法理并行的耐心劝解,胡先生深刻反省自身问题,内心愧疚不已,当庭写下悔过承诺书,郑重立誓彻底戒酒、改正陋习,今后主动承担丈夫、父亲的家庭责任,用心经营家庭、爱护家人。
看到丈夫态度诚恳、真心悔改,郭女士心结渐解,当庭选择谅解,双方冰释前嫌、自愿和好。
以案释法:调解和好为何无调解书?
案件圆满化解后,郭女士存有疑惑:“既然他当场签了承诺书,我也原谅他了,那这案子还需要出具调解书吗?”
对此,法官现场普法答疑。群众普遍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打官司就必须拿到纸质裁判文书。但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无需制作调解书。
该项法律规定饱含司法温度,目的是帮助当事人放下诉讼心结,不再因一纸文书留存隔阂,真正放下过往矛盾、回归正常家庭生活。
同时明确:无调解书不等于无法律效力。双方当庭达成的和好内容、调解过程均完整记入庭审笔录,经当事人、法官、书记员共同签字确认,具备法定效力,依法予以保护。
法官特别提示:若案件调解结果为双方自愿离婚,因涉及身份关系变更,法院必须依法制作并送达民事调解书。
法官说法:家事审判,重在修复与守护
家事案件审理,裁断的是纠纷,修复的是亲情,守护的是家庭。一纸冰冷的判决可以快速了结案件,却难以抚平家庭裂痕、修复亲子关系。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温情赋能、化解心结。面对尚有修复可能的婚姻家庭矛盾,内黄县法院始终坚持柔性司法、善意司法,最大限度挽救家庭、守护亲情,让司法温度浸润万家生活。
责任编辑:宋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