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诉讼指南

民事诉讼通用诉讼指南

发布时间:2026-02-12 18:27:01


  一、受理条件

  1. 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 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 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及本院管辖。

  二、必备诉讼材料

  1. 民事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落款日期);

  2. 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

  3. 完整证据材料(书证、物证、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等);

  4. 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诉讼基本流程

  立案审查 → 送达应诉 → 庭前调解 → 开庭审理 → 依法裁判 → 文书送达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举证、质证、辩论、上诉等权利;负有如实陈述、按时出庭、依法举证、履行生效裁判的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将依法按撤诉或缺席审理处理。

  五、费用标准

  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

责任编辑:宋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