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诉讼指南

婚姻家事纠纷诉讼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24 18:28:09


  本指南适用于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

  一、立案材料

  1. 离婚纠纷: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感情破裂相关证据、财产线索、子女信息;

  2. 抚养、探视纠纷:子女出生证明、抚养现状、收入证明、教育医疗支出凭证;

  3. 继承纠纷: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权属证明、继承人身份材料。

  二、审理原则

  家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审慎审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注重修复家庭关系、化解家庭矛盾。

  三、特别提示

  1. 首次起诉离婚,无充分法定破裂证据、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2. 未成年子女抚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裁判标准;

  3. 家事案件涉及隐私,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不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宋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