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河南省内黄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辖区新型农村社区、产业集聚区和县城新区建设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服务保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服务“三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服务“三区”建设工作联络办公室,制定服务“三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服务到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同时,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共参与安保、警戒、清障、强制拆迁等重大、集中行动40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三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是主动站位全局,积极为“三区”建设工作出谋划策。广泛开展“三区”建设前瞻性司法调研活动,准确研判影响“三区”建设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涉法问题,积极在法律的大框架下寻找问题解决的思路和办法,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既符合法律精神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意见。同时,针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现象,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8条,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消除“三区”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
三是狠抓执法办案,为“三区”建设营造稳定社会环境。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活动,依法严惩影响“三区”建设的黑恶势力和“两抢一盗”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3件,判处犯罪分子82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规范了市场管理秩序。本着有利于“三区”建设的原则,妥善审理好妨碍“三区”建设的各类民事纠纷50余件,有效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争议案件12件,积极为“三区”建设保驾护航。
四是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三区”建设工程进程。开通涉“三区”建设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涉“三区”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执行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第一前沿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努力从源头、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三区”建设各项工程进度。
五是落实便民措施,为“三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定期组织干警深入产业集聚区走访座谈,走访企业86家,发放联系卡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销售、用工等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于涉“三区”建设案件,实行巡回立案、预约立案制度,方便群众及时诉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降低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开展“巡回法庭”和“假日法庭”,到案件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