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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侠肝义胆 弱者受到保护

  发布时间:2013-09-17 08:47:30



    2013年9月13日下午,一位名叫刘兰的当事人向法院赠送了一面书写着“人民好法官,弱者保护神”的锦旗来表达内黄县法院东庄法庭法官对其人身安全保护的感谢。

    刘兰是贵州省盘县人,经人介绍于2005年4月11日和内黄县高堤乡村民武秋生结婚,后刘兰以感情不和为由将武秋生起诉到东庄法庭,要求离婚。

    2013年8月20日上午9时,东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刘兰诉被告武秋生离婚纠纷一案,庭审后东庄法庭院内突然开进来四辆面包车,被告武秋生带来三四十个人要强行将刘兰带走。在这个紧要关头,东庄法庭法官张永杰、常红波和书记员等人立即拦住这些人,出于对法官的敬畏,这些人停下了抢人的行为。经过两位法官的严厉训诫,这些人表示不在法庭内抢人,退到法庭门外,但迟迟不愿离去。

    在这时,东庄法庭负责人张永杰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的同志到现场后,武秋生家人仍不让刘兰出法庭大门。面对这种情况,两位法官和派出所的民警商量,决定用派出所的警车护送刘兰离开,这时候,武秋生家人却又拦着警车不让出大门。最后关头,东庄法庭的法官们一面劝说武秋生家人,一面用警车强行将刘兰送走。

    为了确保当事人刘兰的人身安全,常红波法官坐上警车,同派出所的同志一道将刘兰送到内黄县城。为了防止横生枝节,警车还在县城绕了几个弯,发现没有人跟踪后,常红波法官帮刘兰拦了辆出租车离开了县城。

    张永杰法官和常红波法官在面对三四十个当事人冲进来的时候,丝毫没有显示出畏惧,这样的侠肝义胆正是彰显了政法干警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的实际行动,也是全县正在开展的“正风纪、树形象、为民众”活动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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