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内黄县法院在做好上级安排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在活动中动真格、出实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丰富活动内容,规定动作不走样。一是抓好学习传达,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周二四下午集中学习、业余闲时自由学习等措施,深入学习传达上级活动精神,促使干警对上级精神和活动内容入脑入心。二是举行宣誓仪式,由院长带领全体干警进行集体宣誓,由全体干警在印有“正风肃纪、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的条幅上集体签名,激发干警的活动热情。三是签订整顿承诺书,由每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就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承诺,在全院形成“向我学习、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33人到内黄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聆听两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震撼干警心灵,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五是坚持开门整风,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全县27名人大常委进行走访,征求其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进行评价。六是畅通宣传信息渠道,在内黄县法院网站开设“正风肃纪”整顿活动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活动开展情况,共发表宣传稿件36篇。开设“正风肃纪”整顿活动专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共编发报送整顿活动专刊信息23期,有效确保了上下信息畅通。
创新活动形式,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严格考勤制度,“一把手”率先垂范。每天早上7点55分从院长李长奉开始,对全院干警进行点名考勤,一改过去只对干警考勤,不对班子成员考勤的做法,从而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警车管理,派车查车“双管”齐下。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无派车单车辆一律不准出机关大院,规定公车在县区以内派车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县不出省的必须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出省或节假日派车的必须由院长审批;同时,每天下午下班后由值班人员检查机关院内公车停放情况,严防公车私用和违规用车现象发生。三是实行“考勤日志”,干警去向一目了然。每天上午和下午,由各部门负责人两次详细记录干警的在岗、因公外出、请假等情况,各部门干警的去向一目了然。各部门每月的考勤日志记录本,上交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向全院通报当月考勤情况。对于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考勤办法扣发考勤奖。
严格活动督察,正风肃纪不护短。一是全方位督察,组织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先后6次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人员的在岗情况、考勤日志记录情况、人民法庭“便民小黑板”记录情况和“正风肃纪”整顿活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自查报告,并向干警提问整顿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夜间督查基层法庭值班工作,院长、主管副院长先后4次对基层法庭的夜间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防脱岗、漏岗现象发生,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三是开展警示谈话,对被县委政法委通报值班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城关、楚旺、井店三个基层法庭,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俊卿代表院党组对三个法庭的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严格基层法庭整顿管理,切实转变法庭工作作风。四是设立表扬台和曝光台,在审判楼一楼大厅醒目位置设立整顿活动表扬台和曝光台,对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工作成效在表扬台上通报表扬;对部门和干警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曝光台上通报批评,通过对比,有效增强了干警的争优意识和进取精神。截止目前,共在表扬台和曝光台上张贴通报8起。
坚持司法为民,转变作风见实效。通过“正风肃纪”整顿活动的开展,该院大力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有效转变了干警工作作风,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民二庭利用45天速审快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充分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向该庭庭长申学风送来“清正廉明,执法公正,平易近人,一心为民”的锦旗。该院执行局成功执结3起赴省、市上访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为执行二庭庭长王书民送来“秉公办案、两袖清风、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该院东庄法庭放弃中秋假期,利用外出务工农民回家之际,开庭调解两起民事案件,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最终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并当场履行,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该院少年庭连续奋战17个小时,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对10名被告人进行公正审理,法警队连续奋战24小时负责庭审的全程安全工作,确保了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