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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转作风 司法为民赢好评

  发布时间:2013-10-11 10:22:10


    2013年10月10日下午,河南省内黄县法院院长李长奉收到一条来自山东的短信:“在此,我向内黄法院这面招牌表示敬意。”

    发短信的是山东省金乡县人孙作良,因为错给内黄县亳城乡连刚军打了两次货款,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12年12月17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到内黄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张永杰发现原告孙作良提供的5个证人中,有3个内黄本地人和2个山东人。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还当事人公道,张永杰法官和牛砚洲法官不仅多次找到内黄本地证人了解案件情况,还远赴山东向另外两名证人核实案件事实。最终,案件事实得以查清,内黄县法院判决被告连刚军返还原告孙作良货款9万元,双方均未上诉。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本来对河南法官颇有微词的孙作良不禁被内黄县法院法官们这股认真劲给感动了,内黄县法院法官展现出来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让孙作良彻底改变了对河南法官的偏见。

    “正风肃纪”活动开展以来,内黄县法院以转变干警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大力推行司法为民举措,先后解决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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