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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反映司法建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3-10-18 09:24:11


    司法建议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践行能动司法,推动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内黄县法院对该院2010-2012年发送的37份司法建议进行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司法建议数量连年递减。据统计,近三年该院发送的司法建议分别是17、12、8份,数量呈现连年递减趋势,而同期该院办结的案件分别是2290、2798、3152件,两者相差悬殊。这充分说明司法建议工作存在功能虚化的现象。二是司法建议内容不规范。部分司法建议缺乏实质性内容,特别是年底突击发送的部分司法建议,仅有几行字,导致问题分析不透,对策建议不实,只是笼统的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加强组织领导等”。具体对策不清晰等。三是司法建议反馈率整体率低。2010-2012年,该院收到的司法建议回函分别8、5、3份,有一半以上的回函“石沉大海”,在收到回函的大多数司法建议中,被建议单位对相关问题并没有充分研究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敷衍回复了事的情形。

    为此,内黄县法院建议:一是完善考评办法,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法官岗位目标考核,将司法建议纳入审判管理流程,建立司法建议信息库,把司法建议的数量、质量、被采纳情况作为考察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项目,督促法官认真撰写质量高、规范性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避免空洞浮夸,从源头上确保司法建议的质量。二是完善司法建议工作专项规定,建立各部门负责起草、主管院长审核把关、办公室备案登记、全院统一分类编号归档等程序部骤,切实规范司法建议的内容和格式,同时根据司法建议所涉事项的重大程度,充分发挥审委会的讨论决定职能,进而确保司法建议精准有用。三是完善司法建议工作专项规定,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加强与被建议单位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机制,定期回访、跟踪监督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情况。对被建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重新核实并做出决定;对被建议单位无动于衷的,积极寻求党委政府及相关监督部门的帮助,从而确保司法建议的功能真正得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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