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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释法调解 多年宿怨化解

  发布时间:2013-10-23 09:06:57


    10月18日,内黄县法院楚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三次提起离婚的案件,原告当庭一次性给付了2万元抚养费,被告父亲拿着钱拉着法官的手,迟迟不愿松开。

    家住内黄县宋村乡西沟村的李某与代某两家相邻而居,李家的女儿与代家的儿子青梅竹马,一块长大,成年后双方家长做主让二人结为夫妻。

    婚后夫妻俩的生活还不错,一年后生下一个儿子,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为了增加收入,小夫妻俩决定外出打工,在北京打工期间,代某受到刺激而导致精神不正常,双方返回家乡后,随着代某病情的加重,双方开始生气,争吵。2010年、2011年李某两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抚养儿子晓龙,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2013年2月李某第三次提出离婚诉讼,庭审进行得很激烈,双方就夫妻感情,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案件在庭前和庭后调解时,被告代某均不同意离婚,法院在合议时考虑到女方三次起诉离婚,且双方分居时间也较长,应当准予离婚,判决书签发后,代某不收判决书,经法庭工作人员晓以利害,多次做被告及家人的工作。第二天,被告父亲的口气稍微松动,但对经济帮助要求很高,要求女方给付经济帮助30万元,法庭工作人员就赔偿一事对其家长做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工作。第三天,被告父亲又找到法庭说赔偿可以降到15万元,就赔偿问题及赔偿数额给原告做工作,但原告只同意拿4万元,法官又向双方做了大量解释工作。第四天,被告代某及其家人同意法庭的调解意见:原告当庭一次性给付2万元抚养费,年底支付另外2万元。双方签字离婚,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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