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黄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假称是领导司机可以承揽拆迁工程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清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被害人陈某通过合伙人赵某与被告人刘某清认识,平常经常一起吃饭,聊天。相处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刘某清逐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从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称自己是河南省某油田李处长的司机,以能够为陈某承揽该油田社区房屋拆迁,需要打通关系为由,编造事实、伪造假合同,多次向陈某索要现金18万元,并将被害人的二手本田轿车开走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轿车抵押,贷得4万元供自己消费。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已达22.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