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下午,在东庄人民法庭院内,安徽省阜南县小伙赵某伟握着副庭长张永杰的手连声说:“谢谢,谢谢!”
原告赵某伟在2008年广州打工时认识河南姑娘赵某利,2009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1年被告赵某利回到河南内黄老家照顾母亲,一直没有回到安徽,原告赵某伟很长时间都联系不上赵某利。赵某伟于2014年2月10日到内黄县法院起诉,要求与赵某利离婚,并承担儿子的抚养义务。
在得知自己的案件被分到东庄法庭后,赵某伟与东庄法庭负责人张永杰法官取得联系,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希望尽快解决。张永杰法官了解情况后在立案当天赶到立案庭领取卷宗,当即就去被告家送达法律文书。
在被告家中,张永杰法官了解到被告也同意离婚,但想要孩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张永杰法官本着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找来原告开始进行调解工作。张永杰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又考虑到原告是安徽人,来到河南起诉,人生地不熟,有诸多不便。在张永杰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最终得到圆满的解决。
在这个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张永杰法官用热心、耐心、诚心的办案精神感动了原、被告,使该案得以即时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