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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发布时间:2014-03-17 14:51:54


    3月14日下午,内黄县法院在三楼小会议室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和业务骨干培训会精神,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李长奉主持。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苏洪涛传达了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和业务骨干培训会精神。李长奉院长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庆伟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李长奉院长就贯彻落实好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和业务骨干培训会精神、开展好法院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效推进,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把活动主要任务聚集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形象。三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治治病”的总要求,并把这个总要求贯彻到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四是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要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切实做到衔接紧凑,有序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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