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内黄县法院三项举措加大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力度

  发布时间:2014-03-05 15:11:32


  内黄县法院将调解贯穿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0%以上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案件。在审理阶段,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比较大,判决之后不仅难以执行,且被害人因得不到赔偿往往引起上访,针对这一情况,内黄法院实行三项措施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收效明显。

    一、领导参与调解。该院院长和主管刑事的副院长经常深入审判一线开庭审理案件,接待当事人,直接参与到调解中,多方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和合议庭成员交流对案件的意见,分析矛盾的焦点,制定调解方案。

    二、调解方式灵活多样。为了使案件最大限度地达成调解,采取多种多样的调解方式,抓好庭前、庭审、庭后三个环节,认真分析案件情况,针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案情、不同的赔偿能力采用不同的调处方法,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矛盾。对被告人赔偿能力较差,不赔偿又易引起矛盾激化的,积极向被告人释明赔偿后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动员被告人向其亲戚朋友寻求帮助。对于情绪过激的当事人,适时适度冷处理,促使当事人冷静思考,法院适时组织调解,最后极易达成调解协议。

    三、加强释法明理强化调解效果。释法明理能够促进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搭建了交往的平台,促进二者之间的交流沟通,让当事人相信法律,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使其清楚法律后果和承担的风险,有利于树立法院的公信力。

  截至目前,全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95%以上,调解的案件无一上诉和信访,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