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内黄县法院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密切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执法办案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金融审判庭利用假日法庭当庭裁判一起借款合同案件。4月7日,清明节放假期间,为了使案件早日解决,支持我县金融市场的发展,该院金融审判庭放弃假日休息时间,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诉被告谢某等四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前,为保证庭审如期开展,案件承办人再次电话通知了当事人,保障双方当事人按时到庭;庭审中,当事人对借款没有争议,案件事实得以迅速查明,合议庭当庭作出了判决。
民二庭利用午间法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月4日,民二庭全体法官放弃午休时间,提前到达办公室,组织原告内黄县光大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三位承办人员耐心细致的庭前调解工作,最终,原告同意作出1万元的让步,被告当场支付1.5万元货款,剩余1.3万元三个月内支付,双方在下午上班前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后河法庭远赴山东送达开庭传票。3月29日,后河法庭在3次向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送达传票未果的情况下,远赴被告原户籍地山东省鄄城县旧城镇送达开庭传票。费劲周折找到被告家后,仍然没有找到被告,被告的哥哥说:“妹妹(被告)从结婚后就很少回家,至今没有联系,在哪里打工也不清楚”。对此,法庭已做了笔录。如按正常程序进行,法庭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向被告送达开庭手续,但考虑到原告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如公告送达,被告可能不到庭,法庭若缺席判决,被告有可能因财产或其他理由再次起诉或形成闹访案件,增加当事人诉累。后承办人员再三向原告作解释工作,原告主动又想尽办法,最终联系到了被告。这时,已是晚上8点钟,法庭人员顾不上天黑,来不及吃饭,顺利将手续送达到被告手中,当被告拿到手续又得知法庭费尽周折,跑到天黑找她的用意时,面对不辞老远的法庭干警们感叹地说:“你们真有耐心,我真服了你们了!这么晚还是找到了我,没想到你们还真是为当事人着想啊!”
东庄法庭调解离婚案件主动与当事人到学校交接孩子。3月27日,东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答应将女儿交给被告抚养,为防止在法庭交接孩子,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应被告的请求,承办人员与被告一同去卜城乡某小学交接孩子,由被告在学校将女儿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