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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向内黄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发布时间:2014-04-15 15:06:23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中国民主进程的加快,国民法制意识的增强,行政诉讼案件即所谓的“民告官”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类型也在不断增多,发展的形势要求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都要与时俱进。

   统计内黄县法院近五年来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现象偏多,败诉率为33%。作为行政首长,弄清楚败诉原因,提高执法水平,有利于提高其执法水平,更好的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中,行政首长参加诉讼活动更加有利于其了解行政执法过程,发现问题,解决诉争,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因此,内黄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向内黄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既是改善法制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制环境得到改善的重要标志。从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考虑,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当作为一种制度加以构建与完善,并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监督与激励机制。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为行政审判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更好促进我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构建平安内黄、和谐内黄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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