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执行法官从细节入手 切实维护申请人利益

  发布时间:2014-04-10 15:32:14


    执行二庭在办理魏子阳申请执行魏献彬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曾一度因被执行人拒不见面且且在二安乡当地无财产可供执行陷入困境,执行二庭庭长王书民在听完案件承办人汇报后,根据被执行人魏献彬住所地(二安乡魏湾村)的特殊地理位置,当即决定去距离魏湾村较近的汤阴县五陵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情况,承办人最终在汤阴县五陵镇邮政储蓄支行查到被执行人存款,且已于当日划拨至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现已执行终结!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