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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金融审判庭开展假日法庭 当庭裁判一起借款合同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08 15:41:50


    2014年4月7日,清明节假期期间,内黄县法院金融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诉被告谢某等四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月13日受理后及时向四被告送达了应诉手续并定于2014年4月7日开庭。由于遇到清明节假期调整,4月7日正好处于假期,为了使案件早日解决,支持我县金融市场的发展,案件承办人决定正常开庭,并再次电话通知了当事人。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对借款没有争议,该案当庭作出了判决。

    2013年4月份,我院开始单独设立金融案号,金融审判庭由郭卫锋、康运庄、郝海莉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金融案件受理范围包括以金融机构为原告的借款合同纠纷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等。

    2014年以来,我院金融审判庭加大了对金融案件的审理力度,对于金融案件及时进行送达、及时作出判决,能够当庭裁判一律当庭裁判。2013年我院共受理金融案件 20起,2014年1至4月份我院已经受理了各类金融案件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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