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积极推进行政审判制度改革,从2014年5月1日起,安阳法院系统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这一举措将给公民提供一个有效的诉权维护平台,使行政机关更加重视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为促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的顺利推行,4月25日,内黄法院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及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副院长王兰君和行政庭全体干警与参会代表一起探讨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王兰君介绍了当前全县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庭干警当场解答了参会人员对于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些疑问和问题,并广泛听取了参会人员对行政审判工作新方式和新思路的意见和建议。
4月28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长奉就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向党委、政府、人大作了专项汇报,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李长奉指出,异地管辖有利于保护原告诉权、消除原告顾虑、缓解审判压力,使审判在中立、独立的情况下公正地开展,是人民法院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行的改革和探索,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在将来的工作中,内黄法院将不断摸索,不断总结,更好地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