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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用心法 救助显真情

  发布时间:2014-07-18 16:31:22


    近日,内黄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留守老人申请财产返还纠纷的案件,有效维护了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件涉及到土地征用,留守老人杨某在内黄县梁庄镇有两块土地被征用,杨某应得土地补偿款39600元,但该款被被执行人樊某某、杨某某领走,经杨某多次追要未果,便起诉到内黄县法院。

    案件起诉到内黄县法院,经过审理判令樊某某、杨某某返还杨某土地补偿款39600元。但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樊某某、杨某某拒不履行,故杨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樊某某年近70岁,体弱多病,根本无还款能力;被执行人杨某某曾因血压高、脑出血,于2013年6月在内黄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当时医院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家中生活也非常困难,执行难度非常大。同时,申请执行人杨某身患残疾,双目失明,膝下又无儿无女,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状况更加不好。

    为了早日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内黄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明法释理,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被法官的真诚感动,被执行人杨某某借款6000元交到了法院,但剩下的欠款已经无能力履行。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让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该院执行局干警积极向院领导汇报,经过严格的程序,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同该县梁庄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协调,连同杨某某交的案件款6000元,全额支付了杨某应得的欠款,让留守老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完整维护。

    近年来,内黄县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多措并举,从细微之处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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