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黄县法院始终把执行立案初审窗口建设,作为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和“清理涉民生案件”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提升功能,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实现便民措施具体化。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先后开辟了涉农民工追讨欠薪、弱势群体、赡养、抚养等案件执行立案初审无障碍“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一简二快三上门”,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一简”即简化立案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二快”即在最短的时间内优先办结执行立案初审手续;“三上门”即对行动不便、身体残疾等申请执行人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办理执行立案初审手续。
近日,巩某申请执行王某等人健康权纠纷一案,当得知申请执行人巩某下体高位截瘫,其夫也因双腿股骨头坏死行动不便,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时,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驱车20余公里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办理执行立案初审及委托代理手续,并于当日办理完执行立案手续,巩某激动的说:你们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问题,真正落实了司法为民。同时在场群众竖起大拇指对法院的工作表示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