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阳市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内黄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保证该项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司法建议,加强同行政机关沟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降低异地管辖后可能出现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增多的隐患,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内黄县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总结行政审判经验,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有效增强其依法行政的意识。截至目前,内黄县法院已向当地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4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法院的建议下,内黄县政府于5月21日印发了《内黄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进一步推进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通过司法宣传,提高司法公开水平,提升公信力
内黄县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以保障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宣传、解读和回应工作。针对群众对行政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的情况,不定期在县城重要街道,开展司法宣传活动,设立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单页;在立案大厅悬挂异地管辖宣传版面,公布立案咨询电话,畅通诉讼渠道,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途径,最大限度地扩大受众面。
通过司法便民,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异地当事人诉累
内黄县法院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坚持办案遵循经济原则和便于当事人进行的诉讼原则,提高立案审判的效率,减少当事人因异地管辖可能产生的不愿诉讼、不想诉讼、不肯诉讼情绪。5月30日,该院行政庭受理了第一起异地管辖的行政案件,因该案件时汤阴法院受理的案件,行政庭工作人员于当日到汤阴县法院取回立案材料,当日受理、当日缴费、当日排期开庭。6月9日,行政庭的人员再次顶着烈日,克服路途遥远、方言障碍和环境陌生等不利因素,为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手续,而且案件也于6月30日在汤阴县法院开庭审理。我们从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