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案件办理期限过长、效率不高和群众诉讼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审判质效,9月27日、28日,内黄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利用两天时间,集中研究了一批隐性超审限案件。
会前,根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长奉同志的安排,审判管理办公室对2013年以前立案但至今尚未审结的案件逐一排查,上报审委会,对排查出的案件逐一进行研究,此次审委会有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长奉主持。
在承办人汇报的基础上,审委会委员们认真分析了案件办理期限过长的原因,指出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着重研究解决措施,督促办案业务部门和法官加大办案力度,力求速审快结,全力提升办案效率和审判质效,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该院审委会共研究了可能存在隐性超审限问题的案件56件,这些案件主要存在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法官办案中存在被动现象,在遇到困难时不是积极主动想办法解决,而是消极应付;二是鉴定移送时间过长,鉴定周期过长。有的业务部门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不及时移送司法技术部门,司法技术部门受理鉴定后,有的案件不能及时移送司法鉴定机构;三是案件送达难。需要公告送达的不能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发出送达公告;四是个别案件开庭后,长时间写不出判决书,致使办案周期过长;五是庭外和解时间过长。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审委会经研究制定了如下解决措施:一是要求审管办加强审限管理,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做到精细管理。二是业务部门和法官要加强责任心,树立审限意识,在提高办案效率上狠下功夫。三是对已开过庭的案件,限期结案。四是对于一些复杂案件,限期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