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下午,内黄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成功调解了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朱某、保定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该案的成功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使矛盾得以妥善化解,不仅彰显了法官高超的调解艺术,更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原告王某在河北省某工地做工中受伤并入院治疗。期间,被告张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鉴于原告伤情过重,损失较大,双方终未能协商一致,原告王某诉至法院。在两次开庭中,双方就原告受伤原因、受伤状况、赔偿数额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及激烈的辩论,但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未当庭调解。
特别是第二次开庭时,庭审持续一天时间,陈庭长饭都没顾上吃,又开始了庭后的调解工作,因为本案被告中朱某及保定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均是外地的,为了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奔波劳累,所以在庭后,陈水喜庭长征求了双方意见,并对双方展开调解。在最双方的调解意见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后,发现双方的调解意见整体上趋于一致,所以,陈庭长便对双方做了进一步的思想工作。经过几番“较量”和努力,双方同意了最终的调解意见,陈庭长趁热打铁,将调解协议制作好,并让双方当事人签字捺印,至此,一个复杂难度大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而此刻,王某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心情的他,一直连声说谢谢。被告保定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也说“感谢陈庭长的良苦用心,陈庭长考虑到我们路途遥远,为了让我们少受一些奔波劳累,顾不上吃饭给我们做调解工作,我们心中十分感激。问题解决了,心情舒畅了,好不容易来一次安阳,我就去游览一下红旗渠,了解一下红旗渠,学习一下红旗渠精神,说罢,在场的人都笑了”。
最后,双方当事人再三邀请陈庭长一起去吃饭以表感激之情,都被婉言拒绝了。陈庭长说“你们双方能互相理解,我十分欣慰,你们能互相退步化解矛盾,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大支持,在此我也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