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内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长奉向内黄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近三年来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包括异地管辖)和新行政诉讼法修改情况。
李长奉院长着重汇报了新行政诉讼法呈现的十大亮点,主要包括:受案范围扩大至十二项、解决 “立案难”问题、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可跨区域管辖、起诉期限延长至6个月、复议机关可共同被告、增加简易程序、增加调解制度、设定惩戒措施约束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明确规定要解决行政争议。
多年来,面对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拓宽“民告官”的法律渠道、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行政纠纷机制、解决行政诉讼“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等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内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裴喜栓指出: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充分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希望法院学习好、宣传好、时间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内黄人大作为监督机关,将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法院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