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上午10时30分,河北省正定县火车站附近某商铺前,一个中年男子正面带笑容东张西望,盘算着要发上一笔小财,内黄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在他的肩上轻轻一拍,伴着一句“陈洪某,你可真难找啊”的招呼,笑容在该男子脸上凝固,张大了嘴巴。历经曲折,逃避执行两年之久的被执行人陈洪某终于落网,两起两年未结的赡养执行积案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中年男子名叫陈洪某,出生在内黄县亳城乡某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已经娶妻生子的陈洪某本该尽为人子嗣的赡养义务,却因家庭琐事与父母的矛盾日益尖锐,父亲生病,杨洪某不与兄弟姐妹分担医疗费,父亲病故,杨洪某借故不与兄弟姐妹分担丧葬费,甚至既不尽对老母亲的赡养义务,又不愿承担赡养费。
由此形成纠纷,陈洪某的弟弟陈希某起诉到内黄县法院,请求判令陈洪某支付由其垫付的丧葬费,陈洪某的母亲冯雪某也起诉到内黄县法院,请求判令陈洪某支付赡养费。
经审理,内黄县法院判决陈洪某给付陈希某垫付的丧葬费8000余元;陈洪某与冯雪某达成调解协议,每年承担母亲冯雪某的赡养费钱物折合2200元。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洪某不但不履行义务,反而玩起了躲猫猫。
2013年3月11日,无奈的陈希某和冯雪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此两起案件均属于家庭内部矛盾,想竭力通过做工作使双方矛盾化解,但历时两年之久,几十次电话联系陈洪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劝说,陈洪某就是避而不见。经多方查找,执行法官掌握了陈洪某现住河北省正定市,并在该市从事广告制作生意的线索。
2015年5月7日,内黄县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三人驱车三百公里到达正定县城,在陈洪某的门口一直等到晚上10点,陈洪某仍然避而不见,鉴于以上情况,执行法官决定改变思路,在正定县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为陈洪某安排了一担广告制作生意,并张网以待。
5月8日上午10时30分,盘算着又要发生一笔小财,一脸兴奋的陈洪某自投罗网。
在法官严肃的批评下,陈洪某最终履行了义务,鉴于其间属于家庭内部矛盾,考虑到社会效果,避免矛盾升级,内黄县法院决定不再对陈洪某采取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