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专题报道
司法网拍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机构设置
新浪
法院公告
·
赫英武(2309211984****0216):本院受理赵睿诉你、刘国安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527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郭卫锋联系电话:0372—7768037
·
寇平(身份证号:372401195710220515): 本院受理原告朱俊芬与被告罗腾、寇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527民初62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朱俊芬物质及精神性损失共计人民币180000元;二、限被告罗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朱俊芬物质性损失共计人民币43284.58元;三、驳回原告朱俊芬在本次诉讼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47元,由原告朱俊芬负担298元,被告罗腾负担4649元。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常红波   联系电话:0372-7768038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    
·
赵月霞(身份证号:4105271973****2924):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与被告赵月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527民初7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赵月霞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7551元,利息及违约金(以逾期本金为基数,自2024年9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公务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但总计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限,逾期本金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系统为准)。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4元,由被告赵月霞负担。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承办法官:常红波 联系电话:0372-7768038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
·
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尤新与被告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527民初7919号的上诉状副本,上诉人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1、请求贵院改判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2024)豫0527民初791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项为: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五年四月三日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马国付联系电话:0372—2395135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
·
王威:原告张雪歌与被告王威、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中心支公司、第三人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527民初5458号民事上诉状。上诉内容为: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或改判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0527民初689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金额为26432.3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附记:1、承办法官:郝宁联系电话:0372-77680362、联系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74号
·
2025年内黄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
2024年1-12月份,内黄县法院行政案件新收280件,较上年同期下降12.50%,其中行政一审案件收案96件,较上年同期下降14.28%;新收非诉审查案件184件,较上年同期下降10.24%。司法救助案件3件,较上年增长200%。一、案件类型及分布情况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共96件,其中公安行政管理类19件,占新收总数的19.79%,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1.04%,乡政府53件,占新收总数的55.2%,农业行政管理类3件,占新收总数的3.12%,劳动和社会保障类8件,占新收总数的8.33%,卫生行政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1.04%,文化行政管理、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1.04%,资源行政管理类9件,占新收总数的9.37%,交通运输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1.04%。新收非诉审查案件共184件,其中交通运输管理类150件,占新收总数的83.3%,文化行政管理、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类16件,占新收总数的8.69%,,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类6件,占新收总数的3.26%,乡政府2件,占新收总数的1.08%,水利行政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0.54%,劳动和社会保障类4件,占新收总数的2.17%,资源行政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0.54%,消防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0.54%,其他行政管理类3件,占新收总数的1.63%。二、案件变化原因分析(一)行政征收纠纷增幅明显 由于近年来内黄县法院开展司法援助活动,鼓励法官走进社区、走进乡镇对辖区内民众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导致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诉求欲望高涨,且近年来高速公路、城乡规划等建设,房屋征收也是导致行政案件增加的原因。(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不理想 行政争议调处部门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协调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案件,虽然行政机关并未败诉,但行政争议未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三)行政处罚相对人主动履行率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量较多,主动履行率低,未能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导致法院执行工作压力较大。三、下一步工作及建议(一)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权的保护,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新模式,做好庭前调解工作,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密切关注新类型行政纠纷的动向和态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审判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效和服判息诉率。(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制度的宣传,做好立案前的法律解释和判后答疑等工作,积极把握舆论导向,引导群众理性诉讼,促使当事人合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正确对待诉讼结果,努力减少非理性涉诉上访。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提高行政诉讼社会知晓度,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大力营造法治氛围。
·
原告陈营营与被告孙兰英、刘亚龙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内黄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一千条、第一千零二十四、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判令被告刘亚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删除其在抖音、小红书上发布的所有侵权内容及视频,并停止侵犯原告陈营营名誉权的行为; 二、判令被告刘亚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告陈营营道歉,将书面道歉内容张贴在内黄县马上乡同柱四村队公示栏中,书面道歉内容须经内黄县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张贴,张贴日期不得少于三日。如拒不履行,本院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刘亚龙负担; 三、判令被告刘亚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其发表不当言论的抖音、小红书上向原告陈营营赔礼道歉,书面道歉内容须经内黄县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发布日期不得少于三日。如拒不履行,本院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刘亚龙负担; 四、判令被告刘亚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陈营营损失人民币2400元; 五、判令被告孙兰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陈营营损失人民币600元; 六、驳回原告陈营营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陈营营负担50元,被告刘亚龙负担200元,被告孙兰英负担25元。
诉讼指南
·
关于开展企业间商事纠纷..
·
关于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诉..
·
内黄县人民法院内黄县工..
·
关于建立内黄县劳动争议..
·
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
·
中共内黄县委政法委员会..
·
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
·
关于加强使用智能辅助系..
·
内黄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
·
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
站内检索
荣誉展台
法护成长润心田 家教有方助成长
法护成长润心田 家教有方助成长
用法治守护成长 向校园欺凌说“不”
把法律课“搬”进小学课堂:法院干警教孩子们分..
法润童心护成长
内黄县委副书记、县长祁欢到内黄县法院调研指导..
<
>
·
温情服务护航高考 司法担当..
·
司法为民显担当 技术助力护..
·
法槌之外显温度!非机动车事..
·
调解化纠纷 旧账“闪结”
·
法润交通一线!内黄县法院为..
·
以司法利剑护航生态之美,内..
·
法治春风进公园,美好生活“..
·
庭审现场成“法治课堂”:烟..
·
送“典”入乡解民忧 法治护..
·
法护成长润心田 家教有方助..
法院要闻
更多>>
为切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16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
·
司法为民显担当 技术助力护公正
·
巧理“法结”解“事结” 双案并调促..
·
书香端午传经典 家国情怀润初心
·
法润童心护成长 情暖六一“未”你而来
·
法槌之外显温度!非机动车事故纠纷在..
案件快报
更多>>
11月28日上午,内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珂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备受关注的行..
·
司法为民显担当 技术助力护公正
·
巧理“法结”解“事结” 双案并调促..
·
耐心调解案件 温情化解矛盾
·
院长执锤护正义 公益诉讼护民生
·
调解暖人心 赠旗表谢意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执行动态
更多>>
·
矢口狡赖终无用,执行面前无处躲!
2024-07-25
·
【执行我最行】内黄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周末不打烊
2024-07-01
·
【执行我最行】 豫剑执行-夏日骤雨 炎炎夏日再亮利剑 集..
2024-06-26
·
院长带头办案 率先垂范提质效
2024-06-20
·
【执行我最行】高效执行 民之所盼
2024-06-20
·
【执行我最行】“夏日骤雨”突袭 集中执行发力
2024-06-13
·
巧用强制措施 助力企业发展
2024-06-12
·
【执行我最行】内黄县人民法院“夏日骤雨”集中执行活动..
2024-06-07
案例评析
更多>>
·
耐心调解纠纷 化解离婚矛盾
·
一气之下扔砖头 判决赔钱悔不该
·
加工油条铝超标 危害安全被判刑
·
游乐场内有“入园须知”,就能免责?
·
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的因果关系推定 ..
·
证券违法典型案例 ——周某内幕交易案
·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
公司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
队伍建设
更多>>
·
走进基层宣讲 推动全会精神助力乡村振兴
·
初心不改忆峥嵘 奋发有为建新功——内..
·
内黄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
·
“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普法集市开市啦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导学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导学
·
奋辑逐浪正当时 勇攀高峰不负春 ——..
·
【强市我先行】坚守初心 牢记使命担当
司法公开
法官札记
·
内黄县人民法院2021年1-..
·
为人民司法 为党旗增辉
·
人民法院的价值和荣誉
·
让生命之花在党旗下绽放
·
青春赞歌 与爱同行
·
“初心”不改 “使命”..
·
为你千千万万遍
·
法官的四季
·
人民法官要善解“三题”
·
我是一名司法警察
·
点滴奉献 我的追求
·
转型发展 坚定信仰
·
向“执行难”宣战
·
春天
·
用法治守护家庭正义
·
几度春秋几度心
·
做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法官
·
内黄县法院法警队的青春..
·
从“一天一瓶茅台”说起
·
践行“严实”要多积尺寸..
联系我们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工人路74号
联系电话:0372-7768013
邮编:456300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河南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院频道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